|
发表于 2017-5-8 12:20:13
|
|阅读模式
各位网友请注意:我的机械网所有附件、百度网盘提取码、机械资料、PDF资料、压缩包文件均需要回帖后才能下载!
机器人应用投入100万,即有机会获得专项资金补助。日前,市经信局、市财政局对《江门市“机器人应用”专项资金实施细则》(修订送审稿)进行了公示,细则最大亮点在于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申报门槛,符合条件的企业“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100万元及以上”即可获专项资金资助,原有门槛为200万。
《细则》所称“机器人”,是指工业自动化中使用的固定式或移动式,具有三轴或三轴以上可重复编程、多用途的自动控制操作机及工厂用搬运机器人。新版《细则》提到,市政府在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1000万元,用于推动市区(蓬江、江海、新会)企业实施“机器人应用”。
按照细则,企业申请新政策资助资金门槛大大降低,机器人应用投入门槛由原来的200万下调为100万。《细则》提到申报“机器人应用”项目的企业应满足“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100万元及以上”,其他应满足条件包括已在江门市办理工商、税务登记,成立时间1年以上等。申报“机器人应用”项目(贷款贴息)的企业则要求项目总投资超5亿元以上。《细则》修订表示,进一步降低企业申报门槛,可使更多实施机器人应用的技改企业享受政策扶持。
专项资金对“机器人应用”项目的资助方式分为事后奖补、融资租赁补助、贷款贴息等方。其中,事后奖补指企业项目完工验收认定后,按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总额10%给予奖励,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50万元;融资租赁补助是指对企业通过设备融资租赁(已开具设备发票)分期购买设备实施“机器人应用”项目的,按设备实际支付金额给予补助10%,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50万元;贷款贴息是指对投资超5亿元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,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购买设备给予利息补助,单个项目补助不高于200万元。另外,《细则》对第三方服务机构、服务平台等亦有扶持。
采写:南都记者张奇锋 |
|